深圳地产纠纷网 深圳地产纠纷律师 深圳地产纠纷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
深圳地产纠纷 | 行业新闻 | 法律法规 | 经济纠纷 | 合同纠纷 | 侵权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律师事务所 |
推荐信息

·开发商不用标准地名将按建筑

·深圳房屋预售许可证细节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深圳房屋书买卖合同关键条款

·深圳房屋转让过户有什么规定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商品房按揭可以退吗?

·深圳购房常识知多少

热点信息

·深圳房屋预售许可证细节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深圳房屋书买卖合同关键条款

·深圳房屋转让过户有什么规定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商品房按揭可以退吗?

·深圳购房常识知多少

·深圳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深圳地产纠纷网 信息内容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题
深圳地产纠纷网   来源:网摘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题

 家中有房空着,总有一种资源浪费的感觉。精明的人想到,如果租出去,既能方便住房有困难的人,自己又可以有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有两个该注意的地方,您注意到了吗? 

    首先,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2、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3、将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的;4、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以及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2、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合同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所以,为了自己20年后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条款声明 | 合作伙伴 | 站长统计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免费提供深圳地产纠纷、法律资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信息资源,为你推荐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地产纠纷网( WWW.DC10000.CN )

Copyright © 2007-200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