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产纠纷网 深圳地产纠纷律师 深圳地产纠纷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
深圳地产纠纷 | 行业新闻 | 法律法规 | 经济纠纷 | 合同纠纷 | 侵权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律师事务所 |
推荐信息

·开发商不用标准地名将按建筑

·深圳房屋预售许可证细节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深圳房屋书买卖合同关键条款

·深圳房屋转让过户有什么规定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商品房按揭可以退吗?

·深圳购房常识知多少

热点信息

·深圳房屋预售许可证细节

·签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深圳房屋书买卖合同关键条款

·深圳房屋转让过户有什么规定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商品房按揭可以退吗?

·深圳购房常识知多少

·深圳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深圳地产纠纷网 信息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
深圳地产纠纷网   来源:网摘 房地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36 号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已经2006年11月20日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部 长  孙文盛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在本系统或者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文转发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不得使用“法”、“条例”和“实施细则”。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权责一致、诚实信用、高效快捷和协调配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六条 起草机构在形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当由本部门的办公厅(室)提交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未经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发,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起草机构应当向法制工作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和起草说明(附电子文档);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三)汇总的主要修改意见和修改意见的采纳情

9 7 3 1 2 3 4 8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条款声明 | 合作伙伴 | 站长统计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免费提供深圳地产纠纷、法律资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信息资源,为你推荐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地产纠纷网( WWW.DC10000.CN )

Copyright © 2007-200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