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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合同
深圳地产纠纷网   来源:网摘

房地产估价合同

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第八条  甲方如果中途中断估价要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预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第九条  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果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托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估价报告书生效。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除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应承担罚款   元给守约方。但无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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